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
2018年4月9日,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投资观
公司已于2018年3月5日披露本项目《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》(2018-030
化厂提标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》(深发改〔2017〕1511号),观澜厂
一、二期原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6万立方米/日、20万立方米/日,提标扩容后总
设计处理规模40万立方米/日,其中一期用地范围设计处理规模为16万立方米/
日,二期用地范围设计处理规模为24万立方米/日,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主要指
标达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IV类标准(总氮≤10mg/L)。一
盖,主体构筑物需要建设上盖结构,整体加盖结构面积不少于1.6万平方米,荷
载不低于29.4KN/平方米,并对上盖结构进行覆土,覆土厚度为1米,以满足市政
3、项目总投资招标控制价为 61,884.26 万元(政府按经审核一期概算投资
观澜厂提标扩容拟采用BOT+TOT模式,其中,一期工程采用BOT模式,二期工
程采用TOT模式,将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捆绑招标。一期工程由本次公开招标选
停运,并由特许经营者拆除并重建;二期工程先由市水务局在2018年底前提标扩
容至24万吨/日地表IV类,并委托运现运营单位运营至2021年1月,在2021年1月
许经营者根据届时移交设备设施的工况自行考虑)、运营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(一、
(GB3838-2002)中的Ⅳ类标准和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观澜二期:采用代建+TOT(移交-运营-移交)模式实施,其首先由甲方另行
同步与一期提标扩容工程投资建设2#加药间工程。观澜二期(不包含2#加药间工
程)由南方水务运营至2021年1月,其后由甲方有偿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,并协
工程TOT部分工程,并根据授权负责继续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提供运营服务,36选7从甲
4、观澜二期在2021年1月委托运营期满前的过渡期,且一期提标扩容工程投
入商业运营后,按照一期、二期工程设计规模(2:3)比例分配污水量,污水量
小于13万吨/日时,优先保障二期的基本水量7.8万吨/日。在2021年1月观澜二期
日起三(3)周年将保持不变,从调整测算基准日起的第四(4)周年开始可根据
国家和地方有关价格规定,对已执行满3年或3年以上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
复核测算,如复核测算结果表明其实际变动幅度超过+5%及以上时,经乙方提出
核测算结果表明其实际变动幅度低于-5%或以下时,市水务局或政府部门可不经
乙方申请,但经与乙方核算达成一致后调整单价。价格变动幅度在±5%以内时,